(一)經我省域內高等職業院校招生,并列入國家招生計劃已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的專科層次應、往屆合格畢業生和參加我省組織的中職升高職統一招生考試的專科層次應、往屆合格畢業生,以及經批準參加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考試改革試點、訂單式培養、緊缺人才培養、一村一名大學生等單招試點的專科層次應、往屆合格畢業生,均可報考與所學高職專業相同或相近(同類專業)的本科高校本科專業。高職升學師范類專業的招生對象為全省師范類高職高專畢業生。根據《高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和《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中專業分類的相關要求,由生源學校具體嚴格掌握。
(二)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服義務兵退役和“下基層”服務期滿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9〕6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3號) 精神,繼續實施我省本科高校定向招收我省高校范圍內,具有普通高職(專科)學歷,已服義務兵役的退役士兵通過高職升學考試接受本科教育,,以及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退役士兵免試入讀高職升學的, 其招生計劃實施單列。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①在高職高專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上一年度高職升學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 ②在上一年度參加高職升學招生考試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③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遼寧省專升本考試科目 | 分值 | 命題單位 |
《計算機應用基礎》 | 100分 | 遼寧省招生考試委員會 全省統一命題考試 |
《英語》《日語》《俄語》(任選其一) | 120分 | |
《數學》或《思修與法律》 | 120分 | |
《專業綜合課》 | 300分 | 由各牽頭組織實施的院校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安排 |
《專業技能測試》 | 100分 |
1.只設一個主自愿和多個參考自愿,在主自愿未錄滿的情況下才啟用參考自愿。
2.技能考試低于60分以下(不含60分)則取消被錄取資格。
3.在達到資格線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所有科目的總分從高到低排名依次錄取